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安徽喜宝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000吨水性环氧树脂涂料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2018年2月3日,安徽喜宝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在阜南县安徽喜宝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安徽喜宝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000吨水性环氧树脂涂料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喜宝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7位代表。会议成立了竣工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监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安徽喜宝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000吨水性环氧树脂涂料生产项目(阶段性)位于阜南县经济开发区南片化工集中区。2015年11月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安徽喜宝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000吨水性环氧树脂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5年12月22日,阜南县环境保护局南环行审〔2015〕64号“关于安徽喜宝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000吨水性环氧树脂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该项目环评文件予以批复。
项目占用地81.1亩,总建筑面积27640平方米,设置有生产车间、办公楼和仓库等;1#厂房建筑面积3600m2,年产15000t环氧树脂地坪漆,设2条环氧树脂地坪漆生产线;年产4500t水性丙烯酸涂料,设2条水性丙烯酸涂料生产线;工程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14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9%。
该项目1#厂房 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2017年2月投入运行。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年产4500t水性聚氨酯涂料改为年产4500t水性丙烯酸涂料(2017年4月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安徽喜宝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000吨水性环氧树脂涂料生产项目工程变更说明》)。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经现场勘验,本项目已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和设备冲洗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设备冲洗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时产生的粉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投料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
主要是主要来自分散机、研磨机、泵类以及风机等运转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填料包装袋、厂区职工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废溶剂桶、废树脂桶等化学品包装废物。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填料包装袋和厂区职工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由供应商回收再生利用;废弃的离子树脂、废溶剂桶、废树脂桶等化学品的包装废物交由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代为处理。
5. 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在项目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点、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四、环保设施验收效果及对环境的影响
2017年5月26日~27日,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安徽喜宝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000吨水性环氧树脂涂料生产项目”竣工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验收期间平均生产负荷为81.5%~82.5%,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气
(1)有组织排放废气
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甲苯,粉尘废气排放口颗粒物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监测结果均满《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总排口 pH、SS、NH3-N、COD、BOD5监测结果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和阜南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格的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1#厂界东、2#厂界南、3#厂界西、4#厂界北四个厂界噪声两日昼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填料包装袋和厂区职工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由供应商回收再生利用;废弃的离子树脂、废溶剂桶、废树脂桶等化学品的包装废物交由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代为处理。
五、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安徽喜宝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000吨水性环氧树脂涂料生产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实现达标排放,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要求
1、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使各项环境保护法规、制度能够及时得到有效贯彻。
2、加强全厂环境管理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操作和维护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切实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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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喜宝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2月3日